浙江义乌:首次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对事实孤儿进行监护干预
时间:2020-11-19  作者:范跃红 赖栩栩 陆筱靓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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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检察院检察官向救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孩子近况

“有了检察机关的支持,小小(化名)的监护权和户口问题都解决了,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11月6日,拿到小小的户口登记册,浙江省义乌市福利院工作人员激动地说。

5年前的深秋,阿春怀抱着1岁左右的小小,被人丢弃在义乌市救助中心的门口。阿春患有严重精神病,根本说不清楚自己是谁,更别说怀里小小的身世了。当时救助中心认为阿春应该是小小的生母,一起被家人遗弃了。公安机关为此多次查找及登报寻亲,均无人联系阿春与小小。义乌市救助中心对阿春进行治疗后,将其安置于定点托养机构,小小则交由义乌市儿童福利院临时寄养。

去年10月,义乌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来到义乌市民政局。他们了解到,小小就要到上学年龄了,却还无法解决监护权及户口问题。“一般来说,孤儿可以落户在福利院,但小小情况特殊,他有生母,但是生母因精神异常,既无法说明自己的准确身份也无法实际抚养孩子,属于身份不明的‘事实孤儿’。这种情况我们第一次碰到,监护问题和落户问题都非常棘手。”义乌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无奈地表示。

虽然问题棘手,但孩子的成长耽误不得,当务之急是要确定阿春和小小的关系并及时变更小小的监护权。为此,检察官多次赴救助中心、儿童福利院调查取证,最终向义乌市民政局发送了一份检察建议,建议民政局进一步确定阿春与小小的亲子关系,并向法院申请终止阿春对小小的监护权,由民政局作为监护人,实行国家监护。民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亲子鉴定,确定了阿春与小小的母子关系,并向法院提出了申请变更监护权之诉。

好事多磨,案件在立案环节又遇到了难题。由于阿春是流浪女,且患有严重精神病无法说明自己的身份情况,依照相关规定,起诉的条件之一就是要有明确的被告。如何证明阿春的身份,又该由谁作为阿春的代理人出庭应诉?为此,该院与义乌市救助中心、义乌市法院多次沟通,反复研究相关规定和资料,最后发现阿春与小小都曾纳入全国救助系统进行救助,两人均有救助编号,该编号具备有效区别于他人的身份效力。最终,该院确定以两人的救助编号作为证明信息并确定义乌市救助中心作为阿春的代理人出庭应诉。同时,为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案以特别程序开庭审理,该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派员到庭支持起诉并发表支持起诉意见。

今年6月,义乌市法院经审查后判决采纳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终止阿春与小小的监护关系,并指定义乌市民政局为小小的监护人。判决生效后,该院继续跟进小小落户问题,多次与义乌市公安局沟通,积极帮忙联系并协助民政局为小小办理落户手续。11月6日,小小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户口登记册,真正有了自己的姓名和生日,虽然年幼的他还不知道这张薄薄的纸意味着什么,但得知明年就能背起书包上学校,小小开心地手舞足蹈。

“这是我院首次通过民事支持起诉的方式对事实孤儿进行监护干预,通过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护。”该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朱友先介绍道。

(本报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赖栩栩 陆筱靓)

(原标题:小男孩身份不明成“事实孤儿” 谁帮他办好了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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