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石鼓区:五年共清理48名脱管实刑犯
时间:2020-10-28  作者:张吟丰 尹素琪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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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尹素琪)“蒋某已从耒阳被抓捕回衡阳,并关押在看守所了。”日前,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海燕接到了该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张峰的电话。至此,一名脱管长达9年的罪犯被收监执行。

今年4月,石鼓区检察院通过核查发现,罪犯蒋某2011年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因其患有高血压3级、高血压性心脏病等严重疾病,未被看守所收押,同时由于蒋某当时不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法院也未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导致蒋某一直没被收监服刑,至今下落不明。

“这是一起未执行刑罚的案件,罪犯脱管长达9年。”刘海燕紧急部署,检察院与公安局迅速召开会议,制定抓捕方案。

承办检察官通过对蒋某相关信息逐一梳理研判,发现蒋某在耒阳市利用自己的名字注册店铺从事经营活动。但赶到耒阳后,却发现该店铺早已关闭。面对消失的线索,检察官继续与当地公安民警、辖区群众多方联系,走访摸排,终于掌握了蒋某的具体居住地址以及目前身体状况。办案人员通过当地公安机关,联络到蒋某家人,耐心宣讲法律政策,最终顺利将蒋某带回衡阳。在联系相关医疗机构对蒋某进行身体诊断检查后,蒋某被羁押至衡阳市看守所。

据介绍,自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以来,石鼓区检察院通过与其他政法机关配合联动,共同清理了48名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

(原标题:脱管九年的罪犯被收监 衡阳石鼓:五年共清理48名脱管实刑犯)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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