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法共同推进民行案件副卷调阅工作
时间:2020-10-18  作者:卢志坚 张立婷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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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张立婷)近日,江苏省高级法院、江苏省检察院会签《关于规范调阅民事、行政诉讼卷宗副卷试点工作办法(试行)》。

探索民事案件正副卷调阅制度,是2019年7月中央政法委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作出的部署要求,有利于拓展监督广度、深度,强化对民事案件审判的检察监督。在最高检统筹安排下,江苏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在中政委部署该项工作当月,江苏省检察院即把“探索民事案件正副卷一并调阅制度”列入工作清单,要求有条件地区探索实施。今年,江苏省检察院、省高级法院经过多轮沟通、磋商,于9月下旬会签了《试点工作办法》。

江苏地处长三角经济带,民商事诉讼案件体量大,新型案件多,省级层面建立副卷调阅制度难度相对更大,江苏省检察院、省高级法院经协商决定,根据江苏区域特点,采取“1+3”试点模式,即确定省两院以及常州、泰州、徐州为试点单位。鉴于案件正卷调阅已有明确规定,《试点工作办法》围绕副卷调阅展开,适度扩展,将行政案件也纳入副卷调阅范围,并规范调卷条件:案件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检察院依职权办理的,拟决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抗诉或提请抗诉;对依当事人申请的案件,检察院拟决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抗诉或提请抗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江苏省检察院、省高级法院要求试点单位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双方将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对下指导,并推动非试点院继续探索副卷调阅工作,为未来全省推广提供支撑。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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