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孟州:释法说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时间:2020-10-15  作者:孟红梅 赵士方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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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孟红梅 通讯员赵士方)“通过这件事,我认识到了守法的重要性。谢谢检察官叔叔,我可以继续安心学习了,我要努力实现我的音乐梦想。”开学前夕,家住河南省孟州市的小李(化名)与父亲一起,专程来到孟州市检察院向检察官表达感激之情。

“检察院挽救了我儿子,也挽救了我的家庭。我要尽快从这件事的阴影中走出来,安心生活,照顾好家中的老父亲和老伴。”看着儿子高兴的样子,小李父亲也感慨不已。

2019年12月16日,16岁的小李与父母到被害人老李(化名)家索要犁地款。双方发生口角后拉扯起来,小李冲动之下,一拳将老李面部打成轻伤。

案件移送至孟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田烨作为办案检察官,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小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双方都在气头上,由于数额问题未达成赔偿协议。进一步了解得知,小李正在上高二,案发后因这件事整日忧心忡忡,不能安心学习。

检察官又到被害人老李家里走访,发现老李上有80多岁的老父亲要赡养,老伴患肺腺癌每年花费十几万元,自己患心脏病,因受伤住院导致种植的山药没有及时销售出去,家庭收入减少,生活十分困难。

案发以来,双方家庭都纠结于这件事,不能安心生产生活。如果简单一诉了之,不仅不利于小李的成长,而且双方矛盾不能得到及时化解,可能有进一步激化的风险。为此,检察官在对小李及其父母开展针对性的释法说理的同时,还邀请心理老师为小李做了心理疏导,引导他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知错就改,振作起来。

小李主动向老李赔礼道歉后,检察官又劝解老李要平复心情,理性看待双方在事件里的责任,依法索要合理合情的赔偿,并根据老李家庭的特殊情况,为其争取司法救助金。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老李对小李表示了谅解。该院依法对小李作出不起诉决定。

(原标题:“我认识到了守法的重要性”)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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