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检察官带头办理涉民企案
时间:2020-09-25  作者:吴贻伙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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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吴贻伙)“你不服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决定,复议复核程序虽然都走完了,但还是想当面听听你信访的理由。”日前,在安徽省检察院检务工作区,该院检察长薛江武接访了被害单位某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某。

许某所在的投资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因为对本企业某股东涉嫌职务侵占一案不服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决定,到该院进行信访。包括该案在内,薛江武不到两天时间内连续接访了4起涉民营企业的申诉案件。

据介绍,为扎实推进服务民营企业“351”工程,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安徽省检察院将今年9月确定为“检察长集中办案月”,要求各级检察长带头办理本地区涉民营经济的控告申诉案件,主要包括请求刑事立案监督、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控告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办案、提出刑事申诉等类型案件。

该院要求,具体办案中,各级院检察长必须亲自接访民营企业负责人,第一时间了解民营企业诉求,亲自主持公开听证,提升办案工作透明度。用好司法救助等帮扶政策,稳妥化解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汇聚司法办案合力。

安徽省检察院还对9月7日至11日一周时间内该省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涉民营经济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称,一周内,该省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共办理此类案件58件,大多数案件目前仍在办理过程中,共走访或接待民营企业代表62次,举行公开听证3次,开展国家司法救助2次。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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