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平顺:与河南南乐县院签订《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
时间:2020-09-10  作者:梁高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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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梁高峰)近日,山西省平顺县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小明(未成年人,化名)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2019年7月,小明通过QQ群发布“可以解除未成年人玩王者荣耀游戏时间限制”的信息,引诱他人将微信绑定为自己手机号,将对方微信账号中零钱转至自己微信内,并冒充他人向其微信好友借钱。案发后,小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办案中,检察官坚持特殊保护原则,在详细了解小明的家庭情况、辍学原因以及犯罪动机后,发现小明因产生厌学情绪而辍学,初中未毕业就进入社会,且曾因同样原因被骗,由于好奇心作祟进而走上犯罪道路。在征得小明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检察官积极为小明联系心理专家,面对面进行专业心理辅导。小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对今后的人生、发展也有了初步规划。

考虑到小明系未成年人,有认罪悔罪、赔偿谅解等情节,该院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并确定了十个月的考验期。检察官向小明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就如何树立正确“三观”等对小明进行了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

考虑到小明在河南省南乐县老家居住生活,平顺县检察院主动联系南乐县检察院,共同协商、制定帮教方案,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与小明的监护人在考验期内共同开展帮教考察工作。

不仅如此,平顺县检察院检察官还专程到河南小明家中,嘱咐其父母履行好教育、监管职责;嘱咐小明要按照协议规定,积极履行义务,经常阅读提升自己文化素质,定期参加公益劳动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学习一项技能保障未来生活。小明一再表示,要珍惜此次机会、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原标题:山西平顺:与河南南乐县院签订《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 嘱咐少年增强社会责任感)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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