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江干区:检察长带头办案助追赃挽损
时间:2020-09-09  作者:范跃红 方凯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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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依法办案不仅让企业蛀虫得到了惩处,还努力帮我们追赃挽损,更帮助我们在管理上堵塞漏洞。这真的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国有企业发展的最佳方式。”近日,浙江某国有冶金公司负责人专门致电感谢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检察长江波均。

安某原是该企业销售部经理助理,负责公司钢坯采购、销售等业务。在日常的安排发货中,安某发现了可以“赚钱”的机会。2019年6月,他以五家长期合作的下游企业名义,向自己所在的公司开出发货通知单。等到真正发货时,再将需要发货的单位进行涂改,将钢坯偷偷卖给了自己事先联系好的企业。一回生二回熟,安某先后21次将价值760余万元的钢坯以600多万元的价格卖出。这600多万元,被安某全部拿来网络赌博,结果血本无归。后来,因安某经手发出的货物迟迟收不回货款,导致案发。

今年4月23日,该案移送江干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江波均作为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案卷,多次提审犯罪嫌疑人安某。经过全面释法说理,安某表示认罪认罚。5月27日,该院以安某涉嫌贪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7月29日,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贪污罪判处安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60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在办案的同时,为了帮助被害企业尽可能挽回经济损失,江波均一家家联系协调相关企业,帮助追赃。江波均先辗转联系上了位于桐庐的一家购买钢坯的企业,企业得知钢坯系私卖的情况后,通过协商,当天就将差价打入了指定账户。

“但追赃并未都能如此顺利。向安某购买钢坯数量最多的一家江苏常州企业,起初并不愿意协商,更不愿意补齐差价。”江波均说。为了与企业实现进一步沟通,江波均驱车200多公里赶至常州,向对方就无发票购买钢坯后续产生的税务问题和低于市场价不正当购买等问题释法说理,并建议由安某所在公司补开发票。经过一次次的努力,该企业最终愿意补上税款和钢坯差价共计70余万元。“通过努力,我们已为国有企业冶金公司追回损失94万余元,最大限度地挽回了经济损失。”江波均说。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国有企业合作仓库在发货流程中存在的漏洞,该院就该企业在国有资产监督、人员管理方面的问题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企业加强职工党风廉政建设和法治教育,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同时建立监督复核机制,确保业务流程规范有序,每个环节责任到人、监督到位。检察建议发出后的两个月内,该企业复函称已有效整改和落实,并向检察机关表示感谢。

(本报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方凯)

(原标题:办案、追赃、堵漏一个都不能少 杭州江干:检察长带头办案协助国企追赃挽损)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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