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对不合格案件启动司法过错追究程序
时间:2020-08-31  作者:南茂林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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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南茂林)“案件评查的过程也是练兵的过程,只有相互‘挑刺’、相互评比,才能看到自身的不足。”近日,甘肃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王俊琳带领案件复评第五工作组对兰州等三地办理的75件案件开展复评后表示,通过案件评查不断地找问题、找差距,督促规范办案,才能使评查工作真正落地见效,提升案件质量。

8月中旬,甘肃省检察院组成五个案件复评工作组赴全省17个市、州、分院,对388件案件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实地复评。

近年来,甘肃检察机关坚持开展常态化案件评查,注意把握实体性评查的特点和规律,以评查提质量、促规范的作用已经显现出来。仅2016年至2019年,甘肃检察机关以开展案件日常评查为前提,专项评查为补充,年均自评案件达到5000件以上。甘肃省检察院对其中500件左右的案件开展实地复评,并对复评后认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案件,全部移交检务督察部门启动司法过错追究程序。

据介绍,曾经屡查屡犯的法律文书格式不正确、审查审批手续不全、权益保障不到位、办案超期等不规范问题,在具体办案中明显减少,案件办理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

(原标题:案件评查促进规范办案 甘肃:对不合格案件启动司法过错追究程序)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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