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紧扣省情强化耕地司法保护
时间:2020-08-16  作者:李维 王丽坤 陈姝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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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维 通讯员王丽坤 陈姝)青海地处青藏高原,海拔高、空气稀薄、气候干燥、荒漠化土地多,耕地质量和复种指数明显低于全国水平,这对青海耕地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对此,青海省各级检察机关始终聚焦耕地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促进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和耕地保护工作深入发展。

2017年以来,青海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耕地公益诉讼案件39件,涉及被非法占用、破坏、污染的耕地3725亩;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对被占用、破坏的耕地进行修复,其中3659.7亩耕地已复耕复种。

2019年,西宁市城中区检察院履职时发现,青海某体育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相关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于2014年10月在城中区总寨镇总寨塬农业园区内建设滑雪场、真人CS、高尔夫球场体验馆等娱乐设施,违法占用耕地74.42亩,其中基本农田67.91亩,违法占地行为使耕地遭到毁坏、环境受到污染,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针对上述行为,城中区检察院依法向原区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协同相关单位对违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并督促当事人清理建筑垃圾,被破坏耕地原貌全部得以恢复。

门源县检察院在日常走访中发现,青海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位于门源县浩门镇小沙沟村陈庄的耕地用于种植火焰蔘,因连续两年使用农用保温塑料膜覆盖火焰蔘,种植后未对耕地内农用薄膜碎片进行清理,导致周边耕地及环境存在污染风险,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2019年11月,门源县检察院向县农牧和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及时对污染问题进行整改。今年3月,该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期间,发现部分被掩埋在冻土层内的塑料膜在冻土层融化后再次裸露,随即向县农牧和水利局再次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清理残留的农用薄膜碎片,截至目前累计清理农田2750亩,回收残膜约50吨,确保周边耕地安全。

(原标题:三年多来复耕复种三千余亩耕地 青海:紧扣省情强化耕地司法保护)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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