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规范民事诉讼卷宗民事执行卷宗调阅
时间:2020-08-12  作者:韩兵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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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韩兵)为更好推进和规范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近日,黑龙江省检察院与该省高级法院会签了《关于调阅民事诉讼卷宗民事执行卷宗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通知》规定,检察机关因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的需要,可以调阅法院相关的诉讼卷宗正卷;确因检察监督办案需要的,可以一并调阅法院的诉讼卷宗正卷与副卷。对于法院正在办理的审判、执行案件,检察机关可以直接到办理部门查阅、复制、摘录案件材料。检察机关调阅卷宗后,应当做好保密、保管工作,确保卷宗安全。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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