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
时间:2020-07-08  作者:韦磊 曾爽秋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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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韦磊 通讯员曾爽秋)近日,广东省佛山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该市检察院共同揭牌成立“佛山市守护河湖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基地”,并签署《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及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从联动协作、信息共享、依法监督、普法宣传等多个层面强化协作。意见指出,河长办将协助检察院对各级河长湖长履职情况依法进行监督;对不依法、不作为或违法行使职权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检察机关可视情况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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