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博爱:不起诉决定助力企业重回正常经营轨道
时间:2020-07-07  作者:刘立新 孙建设 杜兵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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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孙建设 杜兵)“我一定珍惜检察机关给我的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汲取教训,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日前,当收到河南省博爱县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后,邵某连忙表示。

今年3月20日21时许,邵某酒后驾驶车辆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84.12mg/100ml,涉 嫌 危 险 驾驶。6月1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博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认真审查了所有案卷材料,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得知邵某在一家民营企业担任销售总监,负责企业业务拓展。因涉嫌刑事犯罪,邵某产生了很大的心理压力,也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

为全面评估办案对民营企业带来的影响,检察官又进一步了解得知,该民营企业主要生产汽车轮胎模具,产品供货给泰国、越南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现有员工180余人,年产值上亿元,每年缴纳税金800余万元,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考虑到邵某系初犯,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为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博爱县检察院在综合研判全案的情况下,最终对邵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希望你能悔过自新,遵纪守法,积极工作,为所在的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多作贡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该院邀请部分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律师以及企业代表进行了公开宣告。

宣告会上,该院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就案件事实、证据、不起诉理由以及法律依据作了详细说明,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对被不起诉人邵某进行了训诫和教育,邵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现场的人民监督员、公安办案人员、律师以及企业代表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均表示赞同,认为体现了检察机关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也有助于助推醉驾案件的综合治理。

“对邵某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体现了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办案理念,采用公开宣布的形式,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了办案的透明度。”人民监督员路保安评价说。

(原标题:骨干醉驾,企业如何少受影响 河南博爱:不起诉决定助力企业重回正常经营轨道)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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