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玄武区:案件听证会“搬”进社区
时间:2020-07-06  作者:崔洁 张伟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将刘某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申请检察监督的案件听证会“搬”进社区举行,在申请人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活动还邀请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房产部门物业管理专家共同参与。

今年5月中旬,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启动“政法网格员”队伍建设工作,全员覆盖下沉社区一线。该院干警在社区网格履职过程中,收到所在社区居民刘某的申请,称物业公司对其屋顶漏水问题、公共设施修缮及小区环境卫生等未尽合同义务,存在服务瑕疵,因此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为此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刘某支付物业服务费等共计4400元。刘某不服判决申请再审被驳回,转而不断投诉信访并申请检察监督。

鉴于物业与业主的矛盾比较突出,该案所反映的问题又很普遍,玄武区检察院决定召开听证会,通过公开审查来向广大业主进行普法教育。当天的听证会上,经调查、辩论、调解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听证人员合议等程序后,检察官及人大代表、专家等向双方当事人及旁听人员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广大业主依法平和维权。

“业主对物业服务要保持合理容忍,简单地以拒交物业费对抗物业服务瑕疵,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有可能会造成双方矛盾升级。而我们的物业公司也要明确公示物业服务范围,尽责履行合同义务,积极解决业主诉求,共同构建和谐有序的物业关系。”玄武区人大代表杨伟清在听证时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将遵守法律和物业管理方面规定,采取自行协商方式解决本案纠纷。

(本报记者崔洁 通讯员张伟)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