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缙云:公益损害赔偿金让困境儿童感受社会关爱
时间:2020-06-29  作者:范跃红 刘鹏程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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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刘鹏程)不仅有牛奶、大米、食用油等生活物资,还有书籍、文具用品。日前,在浙江省缙云县检察院联合该县财政局、民政局举办的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赔偿金兑付活动中,该县33名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收到了这样的礼包。

此次赔偿金来源于一起母婴店销售不合格婴幼儿奶粉公益诉讼案件。2019年4月28日,缙云县检察院向丽水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母婴店和店主胡某共同支付销售金额10倍的赔偿金共计82242.9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获法院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8万多元公益损害赔偿金进入指定专用账户。

“如何有效使用公益损害赔偿金,是检察机关一直在思考的问题。”该院常务副检察长李国华说,“鉴于该案件受害对象无法确定,检察机关先后走访了民政、财政、教育等部门以及部分乡镇,了解到目前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比其他儿童更加需要关爱。因此我们决定将公益诉讼赔偿金换成牛奶、大米、文具用品等物资,给这些生活中缺失父母之爱的孩子们,带去更多来自社会的温暖。”

“检察机关用心、用情为困境儿童排忧解难,让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和人间的大爱!”该县民政局副局长吕君丹表示。

据悉,为规范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赔偿金管理,该院联合该县财政局制定出台《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了公益损害赔偿金的分配、使用、管理以及资金支付的方式、对象,为今后规范使用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赔偿金帮助县域内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弱势未成年人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原标题:为33名困境儿童送上大礼包 浙江缙云:公益损害赔偿金让困境儿童感受社会关爱)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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