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依法严惩大宗毒品犯罪和源头性毒品犯罪
时间:2020-06-25  作者:  来源:福建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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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上午,福建省检察院召开“强化检察担当,惩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福建检察机关开展禁毒工作总体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件。

发布会介绍,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福建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4375件5465人,起诉6978件9181人。依法严惩大宗毒品犯罪和源头性毒品犯罪,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其中福州市检察院依法起诉涉嫌走私550多千克海洛因、470多千克氯胺酮的钟某某等7人走私毒品案,南平市检察院依法起诉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嫌制造毒品593.25千克的赖某某等人制造毒品案,有力震慑毒品犯罪分子。

注重对毒品犯罪的“全链条”打击,追捕遗漏同案犯108人,追诉遗漏同案犯123人,追诉遗漏罪行346件次。提前介入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侦查14件,审查过程中要求侦查机关对证据进行补正805件,启动非法证据调查14件,监督纠正13件,依法对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毒品犯罪案件作出存疑不捕633人、存疑不诉83人,对侦查活动违法问题发出书面纠正通知书184件次,依法发出监督规范刑事诉讼违法的检察建议32件次。强化审判监督,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出抗诉19件,法院审结采纳抗诉意见改判9件、发回重审2件。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就福建省毒品犯罪态势、毒品案件类案专办、青少年毒品犯罪预防教育、检察机关禁毒工作部署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责任编辑: 刘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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