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一体化助力复工复产
时间:2020-06-03  作者:卢志坚 俞文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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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俞文杰)近日,江苏省苏州市某企业负责人李某在浙江省金华市又成功为公司拿到一笔合计103.4万元的订单。

“之前对我最大的影响是不能离开苏州,因为公司在各地洽谈业务时,有的客户指明要直接跟我谈,去年底司法所告诉我有了新政策,可以请假出去谈生意了,让我在这几个月里拿到了不少单子。特别是今年受到疫情影响,如果没有这个政策,公司现在肯定更难。”李某告诉记者。

2017年7月,李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随后,李某开始在苏州市吴江区某镇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李某的公司2019年销售额创新高,突破2800万。然而,疫情发生后,公司处于勉强维持的境地。今年3月以来,随着疫情的持续好转,公司开始有序复工复产。

3月中旬,该公司销售人员在浙江省金华市对接一单涉及7户的自建房电梯建设安装业务。然而,对方要求必须与公司负责人亲自洽谈。面对来之不易的商机,3月23日,李某和保证人根据《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相关规定,向属地司法所申请外出。在李某分别写下请假条和保证书后,镇司法所立即为其办理了请假手续。

次日傍晚,李某顺利返回吴江。他到镇司法所销假时,还特意带了一份合同复印件。“公司有了生机,更加坚定了我守法经营的态度。”他说。

2019年11月18日,沪苏浙皖检察长和相关司法厅(局)领导在吴江会签了《办法》,破解了社区服刑人员请假规定限制影响企业经营发展需求、沪苏浙皖四省市请假标准不统一等现实难题。次日,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制度创新试验田的上海青浦、苏州吴江、浙江嘉兴三地检察机关,就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工作达成诸多共识,为长三角地区社区矫正人员更好融入社区、回归社会提供更加人性化的便利。

青吴嘉地区民营经济活跃,受此次疫情冲击较大。疫情趋稳后,为了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4月26日,青吴嘉三地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会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社区矫正与检察监督工作协作实施细则(试行)》,结合示范区特点,根据《办法》进一步细化了16条工作措施,实现示范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无缝对接,有力促进示范区司法协作。根据《实施细则》,示范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均可申请到就近的任何一家司法所参加矫正活动,原司法所对在示范区内其他司法所的矫正活动予以认可,对非本地户籍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活动范围也扩大到整个示范区,切实保障社区矫正人员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今年以来,示范区内累计已有49名社区矫正人员因开发新设备、商洽业务、指导发明专利等实际需要,请假外出。吴江一名生产防护用品的社区矫正人员还主动捐赠20万只口罩,并向当地政府持续平价供应防疫物资。

(原标题:“如果没有这个政策,公司现在肯定更难” 长三角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一体化助力复工复产)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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