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启动第三轮系统内巡察工作
时间:2020-06-02  作者:周雅丽 文立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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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四川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按照任期内巡察全覆盖要求,四川省检察院党组启动了对南充、宜宾、雅安、遂宁、资阳、阿坝6个市级检察院党组及其辖区11个基层检察院党组的巡察。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检察院党组始终把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深化政治巡察的根本任务,去年完成了对成都、泸州、广元、内江、巴中、眉山6个市级检察院党组的巡察工作,并指导完成了对69个基层检察院党组的巡察,累计发现问题1343个,收到问题线索52件61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立案调查6件6人。

今年,四川省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党组牵头、地方党委巡察机构配合巡察的“双主体”机制优势,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巡察始终。巡察组进驻后,将第一时间向市、县级党委及其巡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通报巡察工作总体安排,听取意见建议;巡察中,将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及其巡察机构开展工作,在线索搜集、深入了解、走访调研、专项检查、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关键环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支持;巡察结束后,将及时向地方党委报告巡察情况,四川省检察院党组还将专门安排时间与市州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当面交换意见,听取对检察工作和巡察整改的意见建议。通过检地协作配合共同完成巡察任务,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据悉,四川省检察系统内巡察工作将坚持从政治层面分析业务问题、从业务问题查找政治偏差。注重关注和推动解决司法办案背后的政治问题,看司法办案是否体现党的领导,是否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是否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是否在重大敏感案件办理上自觉贯彻落实坚持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

(本报记者周雅丽 通讯员文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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