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宜阳: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 服务河湖管理保护
时间:2020-04-29  作者:孟红梅 裴海锋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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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爷,这菜是您种的吗?”近日,河南省宜阳县秦岭渠渠道巡查人员发现,有人在渠道护坡上种菜。

“是我,这里有渠水,我的菜长得可好了!”王大爷乐呵呵地回答。

“王大爷,不能在渠道护坡上种菜,这么做是违法的!”巡查人员之一、宜阳县检察院干警刘俊杰明确告诉王大爷。

“地空着也是空着,我种点菜咋就违法了?”王大爷瞪起了眼,笑容也不见了。

面对王大爷的疑惑,刘俊杰仔细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并与王大爷所在镇村相关人员一起做工作,使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采摘了蔬菜,恢复渠道护坡原貌。

秦岭渠全长约27公里,上游主要用于防洪排涝,下游主要用于市政用水,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一个时期内,在渠道护坡种菜,岸边堆放垃圾等损害渠道安全、污染水质的现象时有发生。

“群众对各种法律法规并不熟悉,需要我们去普法教育、引导,切实做好河道保护工作。”宜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卢致远说。

2019年,宜阳县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服务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宜阳县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落实“三长”工作机制,针对秦岭渠水域垃圾污染、居民侵占渠道护坡等影响渠道生态环境和防洪排涝等问题,该院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三长”联动,对秦岭渠渠道进行了全面巡查,现场要求相关镇村及企业进行立整立改,限期恢复秦岭渠水域生态环境。

日前,“三长”再度联手,采用徒步巡查与无人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秦岭渠渠道进行全程巡查。此时的秦岭渠已经恢复了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象。

(原标题:“种点菜咋就违法了”

(本报记者孟红梅 通讯员裴海锋)

[责任编辑: 高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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