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修订全区三级院检察官权力清单
时间:2020-03-24  作者:邓铁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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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邓铁军)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印发修订后的全区三级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检察官司法办案职权,明确检察长和其他检察官具体权限,确保权责相统一,合理放权与加强监督制约相结合。权力清单依据“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新格局,根据内设机构改革后办案部门职能调整和实行“捕诉一体”需要,将原权力清单中侦查监督业务和公诉业务的办案权力进行整合,同时增设职务犯罪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权力,根据业务部门职能设置了11大类办案职权。同时,权力清单注重与修改后刑事诉讼规则等有关规定相衔接,并进一步优化了办案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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