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与生态环境部门互派干部交流锻炼
时间:2020-03-20  作者:李维 王丽坤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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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维 通讯员王丽坤)青海省检察院与该省生态环境厅日前会签《关于开展干部双向交流锻炼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在办案交流方面,加强重大生态环境损害案件会商,对案件性质、复杂程度等情况进行风险评估研判,必要时进行联合挂牌督办。在培训交流方面,互派业务专家开展生态环境公益保护专题授课,参加对方组织的岗位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共同提高法律监督和行政执法能力;在日常交流方面,逐步建立高效协同的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对敏感区域、重点行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检查整治和提前介入。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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