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台安:检察长发来廉洁过节微信提示
时间:2020-01-21  作者:姚晓滨 杨子莹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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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清廉、紧绷弦;节假日,最关键;禁四风、防反弹;拒腐蚀、永不沾。”在2020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辽宁省台安县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收到这样一条廉洁过节微信提示,这是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忠发出的。

为了让全院检察人员度过一个文明廉洁、喜庆祥和的春节,该院党组把重要时间节点作为廉政教育的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严防节日腐败。

敲响廉政警钟,筑牢思想防线。该院在节前组织全院检察人员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发送廉洁自律微信、短信,要求全体人员从严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该院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检察人员进行谈话提醒,重点针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接受当事人宴请等易发多发问题进行警示教育,严禁检察干警违规参与组织操办喜庆事宜和违规参加宴请。该院监察部门采取不定期明访、暗访和走访等形式,对干警外出活动进行督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查处。

该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检察机关的实施细则要求,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检察长与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检察长,分别与办公室主任进行约谈提醒,并对节日期间公务经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确保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遵守廉洁从检各项规定,自觉规范言行,加强对家属、子女教育等的提醒和约束。要求检察人员从自身岗位和实际出发,防微杜渐,守好底线,严格遵守《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严禁利用职权和职位上的影响接受他人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他人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节前警示教育敲警钟,筑牢拒腐防线在心中。”台安县检察院这些措施的有效实施,不仅架起了节日防腐高压线,而且进一步提升了检察人员的廉政意识,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本报通讯员姚晓滨 杨子莹)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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