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深化侦查引导提升办案质效
时间:2020-01-16  作者:刘立新 王宏杰 杨维革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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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王宏杰 杨维革)“你好,蒋某等二人盗窃案在提请逮捕前还需要补充以下材料……”这是近日河南省灵宝市检察院检察官李彦彬在受理蒋某某等二人盗窃案时,在审查逮捕环节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证据材料。这起案件在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后,仅用一周时间就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灵宝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通过主动深化侦查引导,有效破解“刑案积案多、诉讼效率低”的难题。2019年8月至今,119件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只有1件。

该院检察长尚粉红介绍,该院成立“提前介入工作组”,按照案件类型与辖区划片,对口联系公安机关,提前掌握他们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信息,围绕出庭公诉要求,对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提出意见建议,并结合案件证据基本要求和容易出现的证据瑕疵研讨交流,形成个案介入与类案指引相结合的引导侦查模式。工作组在日常联系中注重强化证据审查标准,将证据存在问题的案件在报捕或直诉前,建议公安机关补强证据后移送,提高受理案件质量。

例如在办理郑某等72人涉嫌诈骗案件时,鉴于该案涉案人数多、取证地域广、案情复杂,该院通过与侦查机关召开的12次案件会商会,实现了5天内快捕,28天内提起公诉。

该院还注重做好“两个延伸”:将审查逮捕工作向后延伸,在审查逮捕阶段即对瑕疵证据提出补正、补强意见;审查起诉工作向前延伸,注重审查逮捕阶段的引导侦查,将庭审证据标准从审查源头就传导给侦查机关;重视案件跟踪,督促证据补侦到位。针对需要制发《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的案件,在文书制发前与侦查人员充分沟通,制发后及时跟踪补侦进展,并要求侦查人员补侦完毕填写《补侦工作情况反馈表》随案移送。

同时,该院积极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提高工作效率。2019年以来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程序办理案件182件307人,审查起诉平均用时20天,最快的仅用3天审结,有罪判决率达到100%。

(原标题:119起案件仅一件退补 河南灵宝:深化侦查引导提升办案质效)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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