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鹿城区:紧盯日常“三圈”,强化全方位监管
时间:2020-01-14  作者:董史统 金吟吟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日前,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出台《全面规范检察人员日常行为的规定》,把严格规范检察人员日常行为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努力塑造检察人员新形象。

该院着力净化干警的“社交圈”。重点监督在各种社交场合是否讲党性讲原则,注意个人言行和身份,有无在公共场合或群众面前耍特权、逞威风;是否存在借联谊会、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搞“小圈子”等。着力净化干警的“生活圈”,重点监督有无接受案(事)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吃请等活动;有无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或参与民间借贷担保等行为;有无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就业等事宜大操大办;有无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是否按规定请示报告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等。着力净化干警的“休闲圈”。重点监督有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本人或亲属支付的费用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报销;有无用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及支付非公务活动费用;有无公车私用、警车他用、私车公养,违规将公车、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有无到存在营利性陪侍活动的场所参与奢靡、不健康娱乐活动;有无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是否参加其他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高消费活动。

该院还优化三级体系,落实监管责任。一是强化自我管理。全体检察人员每年填报《检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每季度填报《检察人员有关事项申报表》,签订日常行为规范承诺书,向干警家属发送家庭助廉倡议书。二是强化部门监管。重点落实“六必谈”措施,即群众有来信来访投诉的必谈;行为反常、情绪低落时必谈;对“八小时以外”社会交往复杂有反映的必谈;个人经济状况明显不正常的必谈;家庭关系紧张或出现重大变故等异常行为的必谈;工作有过失时必谈。三是强化专责监督。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不定期通报公布检察人员日常行为监督工作情况。建立检察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机制,采取“凡提必核”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对有关事项申报、报告工作进行重点查核。

该院增强监管刚性,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规违纪行为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多种方式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对未能正确履行管理责任,应当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致使小错误酿成大问题,甚至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部门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本报通讯员董史统 金吟吟)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