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异地阅卷系统上线运行
时间:2020-01-12  作者:李立峰 夏磊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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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夏磊)“异地阅卷系统的上线,充分体现了重庆市检察机关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认同,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办案原则,值得称道。”日前,重庆市律师协会普通犯罪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重庆奎龙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召奎,对2020年1月1日重庆市检察院上线运行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异地阅卷系统给予肯定。

据重庆市检察院检察九部主任宋能君介绍,异地阅卷是指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重庆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可以向办理案件的该市同级检察机关跨区域申请阅卷。接收申请的检察机关审查律师提供的材料后,通过异地阅卷系统将申请提交至办理案件的检察机关,审核同意后在异地阅卷系统上绑定电子卷宗,接收申请的检察机关即可在异地阅卷系统上下载电子卷宗,从而提供阅卷。

重庆市检察院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该市各级检察机关之间加强沟通,接收申请的检察机关一个工作日内应当将申请资料提交办理案件的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检察机关应当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反馈给申请机关,整个律师阅卷申请事项的办理时间至迟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通知同时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异地阅卷的,接收申请和办理案件的检察机关要认真审查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律师以外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异地阅卷的,办理案件的检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由办案部门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许可。

(原标题:异地阅卷申请三日内办理 重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异地阅卷系统上线运行)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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