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粤两地检察院合力为被害人子女申请司法救助金
时间:2019-12-29  作者:戴小巍 贺怀静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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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贺怀静)“要不是你们和广东佛山的检察官一起操心,及时提供司法救助,我儿子就不能上学读书了。”尽管事情已经过去好几个月,家住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双沟镇的杨某见到前来回访的襄州区检察院检察官时,依然十分感动。

今年3月,杨某的丈夫在广东佛山打工时因矛盾纠纷被人用砍刀砍中头部死亡。家里的经济支柱没了,孩子学费成了问题,无奈之下,杨某试着向佛山市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接到申请后,该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审核程序,为了尽快了解杨某家庭经济状况等相关事项,他们运用司法协作机制,向1000多公里外的襄阳市检察院发去案件协查函。

今年7月,襄阳市检察院收到协查函后,迅速向杨某居住地的襄州区检察院交办协查任务。当天,襄州区检察院即安排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检察官赶赴双沟镇,同杨某所属村委会干部座谈,了解实际情况。

据村干部介绍,杨某常年生病,平时靠打短工糊口,儿子生活和上学等开支靠丈夫提供。丈夫出事后,杨某的身体状况更差了,加上要照顾孩子,连短工也做不成了。杨某没有住房,带着儿子住在娘家,生活十分困难。检察官根据座谈内容制作了谈话笔录,又让村干部出具了杨某家庭成员和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当天用快递寄往佛山市检察院。

鉴于杨某丈夫死亡后,杨某和孩子的生活特别是孩子读书面临的实际困难,以及加害人无财产可以赔偿等情况,佛山市检察院数日内即对该司法救助案审查办理完毕。今年8月,佛山市检察院作出司法救助决定,为杨某的儿子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余元。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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