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公益司法保护工作
时间:2019-12-17  作者:徐鹏 王丽坤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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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西宁12月16日电(记者徐鹏 通讯员王丽坤)青海省检察院今天与省自然资源厅签署《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进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建设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备忘录》围绕“着力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绿色发展、实施好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加快推进国家公园试点工作”等重点领域,从加强违法预警、诉前程序、起诉应诉、调查取证和鉴定评估、信息通报、案件查处和联动协作配合等六个方面,对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同发挥在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利用与开发、促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生态修复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持续深化自然资源领域公益司法保护合作,不断凝聚公益司法保护合力,助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就源头预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等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此外,记者了解到,自2017年7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开展以来,青海检察机关助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缴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共计10426万元,收回国有土地142亩。督促拆除违法建筑70121亩,督促恢复耕地377亩,注销矿业权5家、关停采沙场6个,恢复矿山草地2561亩。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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