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6条措施保障国企健康发展
时间:2019-11-25  作者:李轩甫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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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轩甫)近日,海南省检察院针对前不久该院出台的《关于服务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措施》,召开交流座谈会,就落实加强涉国有企业刑事案件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等16条措施,倾听企业界代表的建议。该院检察长路志强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派驻省属重点国企检察室代表,海南省国资委负责人,16名省属企业代表、8名市县国资监管机构代表参加座谈。

据了解,这16条措施主要包括:依法严惩侵犯国有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加强涉国有企业刑事案件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涉国有企业诉讼案件审判活动监督;严肃查办侵害国有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加强涉国有企业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建立检察官联系国有企业制度等。

参会的企业代表纷纷表示,检察机关实实在在帮助企业解决了不少法律问题,比如在微信公众号上开通营商环境功能,提供网上信访、法律咨询、服务营商环境咨询等服务。企业代表们也表达了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诉求。

“海南省检察院出台的服务保障国有企业发展的16条措施,是司法保障国资国企的制度创新措施。”海南省国资委负责人表示,这些措施有利于保障国资国企合法权益,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促进国有企业在建设海南自贸试验区、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贸港中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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