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
时间:2019-11-22  作者:张仁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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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仁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福建省有的检察院适用率持续走高,有的则在低位徘徊。一样的制度,为何执行起来大不相同?近日,针对各地适用该制度办案不均衡问题,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在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实务系列视频培训课上指出,要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制度落实,加大适用力度,对适用比例低的,市级院检察长明年6月要到省院说明情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修改后刑诉法的重大成果。福建省检察院在去年刑诉法修改后,就第一时间下发《关于依法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适用工作的通知》,今年6月,又主动联合省法院、公安厅、司法厅会签《关于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的意见(试行)》,研究出台适用指导意见,组织开展督促调研活动,督促各地推进适用工作。

今年9月,该省检察机关6个地区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适用率环比增幅超过两位数。以三明市三元区检察院为例:方式方法上,采取因案施策、繁简分流、先易后难等办法,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如实供述;侦查环节,该院与公安机关紧密对接,解决证据取证瑕疵、不当、不严密等问题;审判阶段,与法院就值班律师制度、简化庭审程序、精准量刑达成共识,提高了办案质效,认罪认罚适用率大幅提升,9月的适用比例达95%,冲到全省前列。

福建省检察院要求,尤其对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要依法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该制度化解社会矛盾等重要作用,助力社会治理。在一起犯罪嫌疑人多达36人的涉黑案件中,福清市检察院运用该制度,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公安机关迅速打掉该犯罪组织,并挖出两名“保护伞”。已结案包括首要分子在内的18名涉黑人员,从侦查、审查逮捕、起诉到庭审,全部认罪认罚。

此外,福建省检察院还要求,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要坚持法定证明标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防止“带病起诉”;处理好审查认罪认罚自愿性与全面审查事实证据之间的关系,强化对侦查、审判等办案全过程监督,避免虚假认罪、替人顶罪,把认罪认罚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

(原标题:防止虚假认罪 办出精品案件 福建: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

[责任编辑: 冉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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