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唐:一案一整治防范金融风险
时间:2019-11-19  作者:孙吉祥 杨兆峰 王娇娃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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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孙吉祥 杨兆峰 王娇娃)近日,经山东省高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陈某等人“套路贷”涉黑恶案件开庭审理。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高唐县检察院按照“一案一整治”要求,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所反映出的深层社会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将打击犯罪、堵漏建制相结合,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据了解,陈某等人未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在高唐县非法从事汽车抵押贷款业务。在履行合同中,故意制造并肆意认定借款人违约,采用欺骗、恐吓、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影响恶劣。

为依法从严惩处、有效预防此类情况发生,办案检察官分析了陈某等人频繁敲诈勒索客户的原因,从制度机制管理等方面查找相关管理漏洞。该院向县金融办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建立规范的信息报告披露制度,健全相应的民间借贷和民间融资管理等制度,加强对中小企业合法融资的扶持力度,探索创新拓宽融资渠道,重点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坚决打击与取缔攫取高额暴利的放贷人员,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唐县金融办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高唐县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非法集资、P2P网贷平台等金融领域重点问题的集中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规范经营。

据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针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共向13家单位制发了16份检察建议,并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持续跟踪落实,检察建议均得到回复落实。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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