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次召开开放式检委会
时间:2019-11-17  作者:卢志坚 管莹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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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管莹)“5起备选案例中,有3起涉及对民事诉讼、执行和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很有代表性,也体现了民事检察监督由侧重实体监督到实体与程序并重的转向……”近日,江苏省检察院2019年第13次检察委员会会议上,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江苏省检察院院外专家欧阳本祺发表意见。

这次检委会的议题是审议2019年第3期江苏省检察院《公告》案例。吴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送达程序违法监督案等5起案件作为备选案例接受审议。和以往历次检委会不同的是,这次检委会邀请了四名专家学者列席,是该省检察院召开的首次开放式检委会。

检委会上,5起备选案例的承办检察官向检委会汇报案件的要旨、基本案情和检察履职情况。其后,江苏省检察院研究室负责人向检委会汇报案件所具有的借鉴意义。检委会委员听取汇报后,进行提问和审议,并对该起案件能否入选《公告》案例进行表决。

5起案件审议程序结束,审议结果尚未揭晓时,检委会启动“特别程序”,由四位列席检委会的专家学者发表意见。

“开放式检委会,可以使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参与、监督检察工作,也可以积极借助外脑,提升检委会决策过程的专业化水平,提高检察公信力。”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对四位专家学者的列席和点评予以感谢,并表示今后江苏省检察院检委会会不定期开放,邀请代表委员、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学者参加。

(原标题:启动借助外脑的“特别程序” 江苏:首次召开开放式检委会)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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