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羁押必要性审查助力民营企业走出困境
时间:2019-11-15  作者:戴小巍 周伟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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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周伟)近日,湖北省潜江市检察院干警再次来到该市江汉油田某实业公司回访时,发现这家注册资本5000万元、近4年纳税310万元的民营企业秩序井然,相较两个月前,其法定代表人郭某被羁押时的人心惶惶已大不相同。

2018年10月,郭某为筹集资金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向银行申请贷款。考虑到贷款需要提供担保,郭某以借用某园林公司的资质投标项目的名义,获取该公司相关资料,并伪造该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指使张某假冒该园林公司财务人员,核保时在相关资料上签字、盖章,最终骗取贷款1000万元。

2019年8月12日,潜江市检察院以涉嫌骗取贷款罪将郭某批准逮捕。8月20日,检察院收到了郭某辩护律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通过到郭某所在企业实地走访,审查有关证据材料,办案干警了解到,该公司是一家民营综合性建筑企业,多次被认定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建筑诚信企业。自从郭某被羁押后,该公司旗下的几个项目已处于“半停工”状态,员工人心不稳,极大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检察机关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案事实已基本查清,证据已收集固定,郭某系初次犯罪,其主观恶性不大,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犯罪情节较轻,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宣告缓刑。同时,郭某在羁押期间服从监管规定,表示认罪认罚,愿意积极筹集资金还贷付息,其公司与银行签订补充还款协议,且已还本息336万余元。

8月22日,该院召开圆桌会议进行公开审查,充分听取了侦查机关、被害单位、辩护人和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在此基础上,8月26日,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并获采纳。

郭某表示要深刻反省错误,下一步将积极配合办案机关,努力归还剩余银行借款,使企业经营尽快走上正轨。

(原标题:半停工的项目又恢复了生产 湖北潜江:羁押必要性审查助力民营企业走出困境)

[责任编辑: 冉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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