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侯:以司法救助助力精准脱贫
时间:2019-10-31  作者:王莹 董燕菲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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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窗口,一位江姓大姐送来了一面绣着“司法救助,执法为民”八个大字的锦旗,嘴里还不停念叨着感激的话。

时间回到2008年,江大姐的丈夫林某开“摩的”搭载乘客李某行至目的地,却遭李某抢劫。在扭打过程中,李某抓起一块疑似石头的硬物朝林某头部砸去,造成林某死亡。后李某一直潜逃,直至今年6月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丈夫被害身亡,让江大姐家中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十多年来,江大姐一边要抚养儿子上大学,一边还要赡养两位70多岁的老人,而她本人也因左颈部动脉瘤手术失去了工作能力,生活十分困难。

闽侯县检察院控申科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审查,依职权给予江大姐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同时,在了解到江大姐的低保户待遇被相关部门暂停重新审核后,闽侯检察院马上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认为暂停低保资格理由不恰当,并立即把核查情况向当地镇、村和民政部门通报,为江大姐恢复了低保户资格。

“司法救助工作一头连着群众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我们主动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国家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切实为脱贫攻坚贡献检察力量。”闽侯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春告诉记者。

江大姐的故事只是闽侯检察院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的一个暖心镜头。今年1月,张某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将86岁高龄的叶大爷及其老伴撞倒,造成叶大爷老伴死亡。法院判决张某赔偿被害人家属25万余元,但张某却因身体残疾无力偿还,司法部门多次进行调解也没有结果。

面对老伴的去世和抢救时留下的高额医疗费用,叶大爷深受打击,其间因高血压、糖尿病多次住院治疗,平时也只能依靠儿子打零工维持生计。

了解到叶大爷一家的困境后,闽侯县检察院控申科主动告知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金申请条件,并为叶大爷办理了司法救助相关手续。

据了解,2017年以来,闽侯检察院始终把国家司法救助服务精准扶贫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在检察环节对每一个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和贫困户救助申请人精准帮扶救助到位。目前,闽侯检察院已对10个“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予以国家司法救助26万元。

(记者王莹 通讯员董燕菲)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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