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向人大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时间:2019-06-17  作者:陶强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陶强)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日前审议了天津市检察院对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民事诉讼和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主持会议,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宫鸣列席会议。

今年1月,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诉讼和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向市检察院转送了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法律监督工作等审议意见。天津市检察院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了细化的贯彻落实方案和重点工作推进表,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逐项抓好贯彻落实。

天津市检察院在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中指出,天津检察机关按照审议意见要求和最高检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民事诉讼和执行法律监督工作。加强案件来源机制建设,通过落实常态化宣传机制,加大依职权监督,健全线索移送机制等方式,畅通案件来源渠道。准确把握监督重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加大民生领域和涉及民营经济、产权、知识产权等领域案件办理力度。强化生效裁判监督。建立繁简分流的办案机制,抗诉一批有指导意义的精品案件,对确有错误但不具有典型性的个案,以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促请法院纠正,打好两种监督方式的“组合拳”。

报告介绍,各级检察机关定期对检察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以及未被采纳的原因进行总结分析,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和效果。试行检察建议公告、宣告制度,探索向党委、人大报告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增强检察建议的效果。市检察院加强业务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跟踪督导,切实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依法全面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