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捕诉一体”在扫黑除恶中取得实效
时间:2019-06-05  作者:单曦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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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单曦玺)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已全部完成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确保“捕诉一体”机制全面落实落地。而在宁夏检察机关,“捕诉一体”机制已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取得实效。

2018年11月,永宁县检察院成立办案组,专门办理伍永涛等22人涉黑案。办案组提前介入侦查,仅用11天便完成了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共向公安机关发出继续取证建议78条,依法追捕、追诉16人,追加犯罪事实4起。今年2月,该案一审宣判,检察机关指控罪名全部成立,伍永涛等2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九年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今年4月,该案经二审法院审理,维持了一审判决。

伍永涛等人涉黑案为宁夏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树立了标杆。开通“7天+24小时”线索受理绿色通道;组建专业团队,一体化办理涉黑涉恶案件;选派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程序化、规范化、实质化引导侦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案件会商、线索快速移送、信息双向反馈、联席会议等机制依法推进快捕快诉……这些举措已逐步成为宁夏各级检察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规范程序,提升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

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宁夏检察机关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建立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由自治区检察院统一把关制度,同时挑选46名检察官组建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家人才库,成立涉黑涉恶案件指导组指导下级院办案。

今年5月,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时侠联带队,组成四个调研指导组,对全区检察机关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全覆盖式阅卷,开展为期两周的蹲点式调研指导,强化涉黑涉恶案件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打财断血证据收集等工作,并在近日召开的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对调研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提出整改意见。与此同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坚持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深挖彻查“保护伞”。截至目前,全区检察机关共移送涉黑涉恶线索748条,筛查、梳理腐败问题及“保护伞”线索315条,均按要求移送同级扫黑办、纪委监委。

(原标题:涉黑涉恶案件专人专办 宁夏:“捕诉一体”在扫黑除恶中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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