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级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
时间:2019-06-04  作者:刘立新 张叶青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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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张叶青)记者日前从河南省检察院了解到,该省检察院以及19个市分院、166个基层检察院的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经省编制管理部门审批后,已经全部落实到位。目前,河南省三级检察院已经按改革后的机构、职能设置正常运转,改革期间队伍稳定,工作衔接有序。

记者了解到,此次改革,河南省检察机关坚持突出专业化建设、统一规范、优化协同高效和适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等四项改革原则,围绕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调整优化检察业务机构职能配置,市级检察院突出办案功能,兼顾承上启下、居中指导职能,基层检察院以优化职能配置、推行扁平化管理为主,立足一线办案工作职能。改革后,市县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总数减少1050个,总体精简比例为40.6%;重新调整设置的1539个内设机构中,业务机构达1037个,占机构总数的67.4%,比改革前提高13.9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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