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构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新机制
时间:2019-05-09  作者:满宁 刘鑫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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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满宁 通讯员刘鑫)近日,经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贵州省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受贿、贪污、内幕交易案一审公开宣判。王晓光未提出上诉。

在最高检领导下,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以承办人身份领办该案,重庆市检察院、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分别成立案件指导组和公诉组,认真审查证据材料,深入论证疑难问题,确保了案件起诉的高质量。

反贪转隶后,职务犯罪检察工作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如何摸索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新经验?

为此,重庆市检察机关积极转变工作理念,注重建立与监察机关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逐步形成由市检察院统一协调指挥、检监无缝衔接、依法高效有序的职务犯罪案件捕诉一体办理新模式。

去年3月以来,重庆市检察院与市监委、市高级法院共同出台《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收集、审查证据工作指引》等,搭建起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基本框架。

“仅去年,市检察院就与市监委共同召开相关会议20余次。”重庆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双方围绕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对接、留置与刑事强制措施的对接、证据的收集与采信等问题深入沟通、统一认识,有效提升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此外,该院还专门出台《重庆市检察机关办理监察机关案件办法》,先后建立提前介入、捕诉一体化、留置措施与强制措施的对接、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完善检察机关的办案机制,规范办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程序和个案指导机制。

2018年,重庆检察机关共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09件243人,依法起诉182人,对3件职务犯罪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外,该市检察机关还充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合理适用强制措施,对采取留置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17人。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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