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组织实施省院内设机构改革
时间:2019-04-02  作者:南茂林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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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南茂林)3月29日,甘肃省检察院召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宣布甘肃省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党组成员分工、厅级干部协助党组成员分工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免通知等文件,动员部署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人员轮岗交流工作。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朱玉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厘清权责边界,整合相关职能,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今年2月28日,甘肃省委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了甘肃省检察院23个内设机构的名称及主要职责。

据悉,甘肃省检察院在研究谋划全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时,就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改革精神,主要把握了三个原则:坚持优化效能,对职能相近的机构进行整合;突出专业化建设,着力构建“四大检察”格局;注重统一规范,实现与最高检对应设置业务机构。在工作人员安排等相关问题上,重点考虑实现大局和谐稳定、人员有序交流、工作无缝衔接、尊重个人意愿。

为积极稳妥推进改革,甘肃省检察院党组对组织实施提出“分步走”工作思路:第一步,根据新的内设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注重结合个人专业特长和意愿,以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为基本原则,尽快完成机构组建和人员调整到位,做到人心不散,工作不乱。第二步,积极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大力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同时注重各年龄段和职级层次干部的统筹选拔使用,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积极性。

(原标题:坚持优化效能突出专业化 甘肃:组织实施省院内设机构改革)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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