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即墨区:“模块化”办案模式提高民行案件办理质效
时间:2019-03-31  作者:卢金增 吕秀丽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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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吕秀丽)“怎样把案件办得又快又好,是我们一直想攻克的山头。”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民行科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模块化”办案模式是解决这个问题的良药之一。何谓“模块化”办案模式?就是将民行检察部门的全部工作任务分成若干单元,各个单元均规定具体技术动作。小至笔录制作等具体工作,大至听证会驾驭方法、举证责任分配、法律的理解与适用等,均有可操作性强的标准,实现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的高标准化、精细化。

这种“模块化”办案模式有什么优势呢?一方面可以统一监督标准,减少类案监督结果不同的现象;另一方面也使检察官知识和能力的局限性对案件的影响降到最低。从检察官收到案件开始至案件办理结束,每一个具体的检察监督行为都要在预先设定的期限之内,由此最大程度地减少办案过程中不必要的拖延和空档期,使简单案件的办理周期进一步缩短。

该院民行科检察官蒋京辰向记者介绍:“例如我们办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控申部门在接到当事人的监督申请时,及时告知民行部门。按照‘模块化’办案模式,我们提前介入,对当事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分析研判。通过一次性的服务,让当事人准备好未提交的材料,同步由书记员调取法院卷宗,由法警调取相关证据。民行部门在案件接收的第一时间就出具调查核实法律文书,向多部门调查核实当事人的相关情况,内部讨论多角度研判,缩短了办案周期。”

减少重复工作,是“模块化”办案模式的另一大优势。即墨区检察院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法律文书模板进行了细化,在每一类案由的工作标准规范化完成后,采取“贴标签”的方式,搜集整理每个案由之中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争议情形,抽取其核心要素,建设了高水平的法律文书数据库。

(原标题:怎样把案件办得又快又好 青岛即墨:“模块化”办案模式提高民行案件办理质效)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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