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赢得点赞
时间:2019-03-30  作者:范跃红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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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范跃红)“您好,您因不服公安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材料收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转丽水市检察院处理。”3月25日,胡某夫妇在收到浙江省检察院发送的短信回复后,当即致电该院控申处:收到了你们的回复,现在内心舒坦多了。

这是浙江省检察机关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的一个片断。

为落实好最高检有关“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浙江省检察机关指定专人规范开展信访事项办理和回复工作,通过制定统一的回复模板和回复流程,保证回复质量和效率,确保群众来信件件得到及时回复和妥善处理。同时,浙江省检察院分管院领导专门带队到省信访局交流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针对信访工作量呈“倒三角”的现状,浙江省检察院控申处开展了“积压信件10日攻坚活动”。对最高检近日转办的来信和省院未处理完的千余件来信,发动全处人员全力以赴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回复信访人。

据悉,自今年2月下旬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共回复群众来信3124件,其中通过短信、电话回复2673件,书面回复341件,网络和其他方式回复110件,群众在收到检察机关的及时回复后普遍给予点赞。3月7日,俄罗斯一家外贸公司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来信向台州市黄岩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该院经审查后不仅在7日内给予回复,还提出了具体建议。该公司聘请的律师特意打电话表示感谢,并对短信内容表示满意。

据了解,浙江省检察院将在全省控申工作例会上进行再部署,并从4月份起对上报信息进行定期分析,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进行督促检查,加强指导,推动工作落细落实。同时,该院正在加快“浙检e访通”的开发,用技术为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提供支持。

(原标题:一个月回复群众来信3124件 浙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赢得点赞)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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