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以优质检察服务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时间:2019-01-13  作者:吴贻伙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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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吴贻伙)1月11日,安徽省检察院召开以“喜迎省‘两会’,一起看检察”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该省检察工作总体情况。据介绍,该省检察院在与省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基础上,2018年又相继制定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12项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意见,努力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服务。

实际工作中,该省检察机关注意强化部门联动,统一执法司法尺度,依法保护非公企业产权,积极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共起诉涉及民企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234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11人。稳妥处理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原则,依法及时甄别纠正错案。同时改进办案方式,不该冻结的账号一律不冻结,不该查封的财产一律不查封,不该适用的强制措施一律不适用,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该省宣城、芜湖等地检察机关分别开展“走访企业、走访企业家”“服务企业‘零公里’”等活动,以特色法律服务保障辖区企业发展。

发布会还梳理了去年安徽检察工作十大亮点,公布了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例,该省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立案监督“1·26”长江环境污染案、滁州市检察机关对王某某通过虚假诉讼骗取离婚财产监督案、安徽省检察院对岳西县国土局与安庆市皖宜公司行政赔偿纠纷抗诉案等入选。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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