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江北区:出台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监督办法
时间:2018-09-17  作者:蔡俊杰 王洁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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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王洁)日前,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对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监督的实施办法》。《办法》明确,坚持依法独立办案与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并重、全程监督与重点监督并重等原则,通过业务指导、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方式,加强对员额检察官在司法办案活动中履职情况的监督。同时针对发现的员额检察官不履职或不正当履职情形,在提出整改举措的同时,还需依照规定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并将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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