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连江:实行捕诉一体化办案
时间:2018-09-12  作者:王莹 冯小娟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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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莹 通讯员冯小娟)近日,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实行刑事案件新机制,用“三个相结合”方式建立“捕诉一体化”。

连江检察院整合原有科室办案力量,改变“捕诉分离”的办案机制,重新组合办案流程,以罪名确定每个办案单元负责的案件范围,对捕、诉案件全程办理、全程负责,谁批捕谁起诉。将司法责任制度相结合,改变以往以审查逮捕与审查起诉分别轮案的机制,实行以罪名区分范围,在各独任检察官办案单元中自动大轮案机制,真正实现权力、责任下沉,做到权力到位、责任到人。

连江检察院明确各科室承办案件范围和新轮案规则,下发至各个检察官。案管办与各科室建立问题双向反馈机制,及时反馈处理发现的问题。目前,自动轮案分案机制和捕、诉全程办案流程正常运转,院领导办案数量有所增加。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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