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镇海区:强化对基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
时间:2018-08-26  作者:蔡俊杰 吴旻 俞菁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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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吴旻 俞菁)“李主任,这是我们整理出的这一批刑拘未报捕案件案卷,请你们多提宝贵意见。上一批案件的反馈意见,我们已经组织办案民警研究了……”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民警将刑拘未报捕案卷交给该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主任李丽娜。

去年初,镇海区检察院经过详细调研,决定探索开展对刑拘未报捕案件的法律监督。该院联合镇海区公安分局、宁波港公安局出台《关于加强刑事拘留案件监督的暂行办法》,并依托检察官办公室开展常态化监督,同时进一步细化实施细则,从源头上确保刑事案件质量。该机制以刑拘监督为切入点,对公安机关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后,提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案件,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进行常态监督。而对于未提请的案件,则通过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提供刑拘入所人员的情况,案管部门统计出此类案件的数据,侦监部门与公安机关核对后最终确定专项监督案件,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反馈。

今年,该院已完成对基层公安机关60余件案件的专项检查,梳理出公安机关在立案、刑拘、讯问等程序方面多项瑕疵问题,形成10余条书面检查意见反馈给公安机关。“每一条程序规定的背后都有特定的内涵和体现的价值,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办案程序到位与否也直接影响到办案结果。”公安机关负责人表示,“我们现在主动要求检察机关跟进监督,抓业务的同时也有助于公安干警素质的提高,可谓一举多得。”目前,第二批100余件相关案件的监督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这项工作刚开始时也遇到了一些困难,经过我们多次面对面沟通,检警两家达成共识,沟通顺畅了,联系也更加紧密了。不久前我们还受邀为镇海公安分局民警授课,获得了他们的一致好评。”该院副检察长潘萍萍告诉记者,“通过监督,也从源头上确保案件质量,进一步促进刑事案件整体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的提高,可以说,我们取得了共赢的工作局面。”

(原标题:刑拘未报捕案件纳入监督视野 宁波镇海:强化对基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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