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试点“捕诉合一”首案已批捕
时间:2018-08-11  作者:吴伟东 孟广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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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吴伟东 通讯员孟广军)自今年7月30日开始,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正式开展“捕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近日,深圳市检察院公诉部受理了“捕诉合一”后首宗提请批准逮捕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伙同他人从香港走私苹果手机入境,核定偷逃税额较大,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张某系侦查机关通过网上追逃方式抓获,并有同案犯在逃,有逮捕的必要,遂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后续的审查起诉工作,也将由同一名检察官负责。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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