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陵:制定约谈办法 防控廉政风险“抓早抓小”
时间:2018-04-17  作者:向晓玲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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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向晓玲)湖南省沅陵县检察院坚持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为抓手,制定《对检察干警进行提醒约谈暂行办法》,将廉政约谈分为日常性提醒约谈、预警性提醒约谈和告诫性提醒约谈,实现了预防腐败“抓早抓小”的目标。

日常性提醒约谈每年不少于两次。在上半年和下半年两个时间段,主要采取检察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与部门检察干警层层集中约谈的方式进行,约谈会上,各约谈负责人通报怀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要求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日常性提醒约谈对象要求要从案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预警性提醒约谈根据形势任务需要适时进行。主要是对提拔任用的中层骨干和聚焦重要节点提前约谈预警。如:从严禁公车私用、严明财经纪律、严格值班纪律、注意个人言行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约谈和提醒;对新提拔的5名新任部门副职进行了集体预警性提醒廉政谈话。要求5名同志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守住底线,不触红线,带头改进工作作风,督促部门干警认真履职,切实推进“一岗双责”责任落实。“这次集体约谈,是对我们的提醒加压,进一步强化了大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筑牢了思想防线。”新提拔任用的办公室副主任在预警性提醒约谈结束时表示。

告诫性提醒约谈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主要针对检察干警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无个人未报告事项、有无跑官要官情况、有无干预案件“说情打招呼”情况以及有无不规范执法等现象。同时还针对有群众反映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或对当事人态度简单粗暴、办案质量、效率不高等现象的检察干警要进行告诫性提醒约谈,被约谈人,不仅要求其对相关行为作出解释、说明和检讨,还要求其应向约谈小组表明自己的态度,提出改正措施,并由纪检部门负责督察、指导其改正。

提醒约谈一般采用集体、个别约谈、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对普遍存在的问题或需要提出普遍要求的,可采取集体约谈的方式进行。提醒约谈一般按照分级负责约谈的方式进行,通过“自己找、大家议、领导点、互相提、组织审”,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排查廉政风险点、确立风险等级并制定防控措施,谈话内容要记录并存档。近年来,该院共计开展提醒约谈80人次,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进一步筑牢了检察干警防腐防线。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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