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涟水:督促履职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
时间:2018-03-27  作者:卢志坚 丁秀光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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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丁秀光)“检察建议发出后,我们就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这是我们人防办开展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情况,目前已实际追缴700.3万元。”日前,江苏省涟水县人防办负责人来到该县检察院,对落实检察建议情况进行当面答复。

“提起公益诉讼就意味着国家利益受损呗,那你们去我们小区看看,连人防工程都没有。”2017年7月,涟水县检察院干警在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时,前来咨询的群众无意中的一句话,引起了该院副检察长胡海玲的注意。“按规定,所有民用建筑项目均要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如果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的,也应该缴纳异地建设费,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这人防易地建设费,说不定就是公益诉讼工作的突破口。”活动一结束,胡海玲便带领民行干警对该县人防易地建设费开始摸排初查。

“不可能的,我们人防办对人防易地建设费肯定应收尽收,你们太敏感了。”在第一次走访中,检察干警吃了“闭门羹”。

“再排查,再走访。”连续一个星期,涟水县检察院干警数次至该县政府、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部门调取相关材料,并到相关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取证。经调查核实,该县人防办可能存在怠于履职行为,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涟水县检察院遂依法向人防办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积极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

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机关积极联系人防办工作人员及时了解追缴工作进展,并对检察建议列明的相关单位追缴情况进行重点跟踪。人防办采纳检察建议后,依照法定程序向部分拖欠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单位发出催缴通知书和行政征收决定书,目前已为国家挽回损失700.3万元。

(原标题:群众一句话,追回700万 江苏涟水:督促履职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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