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有新招
时间:2017-07-07  作者:张仁平 李庆炫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检察机关助力扶贫攻坚,主责是办案。2014年以来,福建省龙岩市检察机关共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5件40人,涉案金额达800余万元,防止300余万元专项扶贫资金流失,让扶贫资金真正惠及百姓。

  那么,办案的线索从哪里来,如何精准发力?龙岩市检察机关摸索出了一套“大数据摸排+联络员监督+多部门合力”的办案模式。

  大数据摸排,为办案指明方向

  “善用大数据,不仅能为我们办案明确查证方向,还可以通过分析、排查资金发放情况,为我们提供案件线索。”龙岩市检察院反贪局政委赖奇宏点赞大数据发挥的作用。

  赖奇宏说,办案人员通过从财政、民政、农业等相关部门收集涉农资金数据,汇总成了数据库。为确保扶贫专项资金的每一分钱都花在贫困群众身上,保证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安全,他们着实花了不少工夫。

  在永定区岐岭乡新村,有一栋新建的8层大楼,属于新农村建设项目,经过审批后得到政府补助款。永定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工作人员在查阅大数据资料后发现,这栋新楼建设有不少“五保户”参与其中。“这些贫困户连生计都成问题,哪来的钱盖房子?”敏锐的职业嗅觉让检察官们觉得此事很不寻常。为此,办案人员多次入村入户调查取证、翻阅文件材料、核对账目。

  经查实,那些在补助款申请材料中出现的“五保户”,至今仍居住在土木结构的旧房子里,生活贫困。他们并没有参与盖新楼,就连建房子有补助款的事情也不知情。

  该院反贪部门立即着手对负责发放补助款的村委会主任廖某进行调查。调查后发现,新村筹建时,不少村民由于种种原因退出了该项目。由于资金周转不过来,廖某便利用村民资料申报造福工程补助款,并将到账的补助款悉数取走,中饱私囊。除了套取新农村建设拆旧建新补助款和危房改造补助款的50余万元,廖某还涉及侵占套取村里财产用于个人开支,涉案金额共90余万元。

  数据库的建立,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也为“系统查、查系统”提供了有力的信息保障。

  依靠村民联络员,拓展案件线索源

  除了依靠大数据,龙岩市检察机关在多年实践中添了新招——发展村民联络员。赖奇宏说,检察机关在基层没有分支机构,在乡村查办案件,办案人员也不明乡情村情,“办案同志成了‘近视眼’,增加了办案难度”。

  为克服这一难点,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注重走群众路线,发展村民“联络员”,为自己拓宽“视线”。办案人员深入到重点关注的几个乡、镇、村中,通过多方了解,将熟悉村情、懂法律、有正义感的村民发展成联络员,从中发现、核实职务犯罪线索,掌握第一手的案件真实情况。

  发展村民联络员使检察机关从被动听取投诉举报,变成主动到村民中去获取线索,扩展了案件线索源。同时,通过村民联络员,也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增加了村民对检察工作的信任度,减少了涉检信访。

  在2016年查办的永定区虎岗镇汉洋村原支书郑某等人涉嫌贪污一案中,办案人员就是依靠村民联络员提供的线索。村民联络员走访三名村“五保户”时,询问危房改造补助款发放事宜,发现村支书郑某骗取三名“五保户”资料,截留补助款4.5万元。同时,根据该联络员提供的其他线索,立案查处了该村原支书沈某、村委会原主任吴某涉嫌贪污案。

  “实践证明,在农村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是办案的一大‘法宝’。”赖奇宏说。

  多部门合力,实现精准反腐

  案件的查办,不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战斗。为了提升办案效率,龙岩市检察机关对内联动侦监、公诉、预防、控申、反渎等部门,形成“侦、捕、诉、防”协作办案机制,有效整合检察资源,形成打击合力。

  在查处岐岭乡新村村委会原主任廖某涉嫌贪污一案中,反贪部门发现岐岭乡村镇规划管理站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等多人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该乡新村28户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39.2万元被廖某虚报冒领,造成国家扶贫开发资金的重大流失。线索很快就被移送到了反渎部门,经过摸排,检察机关成功查办了该起玩忽职守案件。

  除了整合内部资源,该市检察机关还注重保持与纪检、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以及农业、环保等涉农惠民、扶贫专项资金管理部门的密切协作,在线索发现、移送,案件介入、查办等方面,充分借助外力,实现反腐力度最大化。

  (原标题:依据大数据 依托联络员 依靠多部门 福建龙岩: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有新招)

[责任编辑: 刘淑娟]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