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102名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288件
时间:2017-05-20  作者:徐晓光 解可 闫佳楠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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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徐晓光 解可 记者闫佳楠)“你杀死16岁亲生女儿的动机是什么?”“她脑瘫一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久治不愈,被残障学校责令退学,她生母不管她,我的第二个妻子也因她的伤害和我离婚,我感到没有希望了……”

  这是5月15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国新就其办理的李某涉嫌故意杀人案,到香坊看守所讯问李某。讯问结束,王国新还对看守所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王国新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从审查案件卷宗的完整、全面,到制作阅卷笔录、讯问提纲、工作预案,都亲力亲为。在审查案卷过程中,他发现侦查机关在勘查笔录中对作案工具的获取、位置等无描述,制作笔录人员签字不规范等问题,遂要求侦查机关补证瑕疵。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过程中,针对李某杀亲生女儿的案件事实,着重讯问了犯罪动机,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李某当场认罪悔罪。

  讯问结束后,王国新详细了解掌握在押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障情况,要求驻所检察官充分履行检察职责,既要加强与看守所的协调配合,又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及时发现安全漏洞和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监管工作安全。

  据了解,今年1月以来,哈尔滨市两级检察院102名入额院领导主动带头办案,目前已办理案件288件。为推进员额检察官办案制度和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哈尔滨市检察院制定了《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制度》《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官司法责任确认和追究制度》和《哈尔滨市检察机关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规定了院领导办案人员范围、办案权力、工作职责、办案数量、办案要求、办案程序、责任认定和追究的适用范围等,让入额院领导办案有章可循,错案责任追究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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