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江苏两省公益诉讼试点一年取得实效
时间:2016-10-17  作者:南茂林 卢志坚 疏银露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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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南茂林)“在公益诉讼中,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在10月12日召开的甘肃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会议上,该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就贯彻落实最高检深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安排部署。

  自去年7月被确定为公益诉讼试点以来,截至目前,甘肃省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8件,履行诉前程序108件,提起公益诉讼4件。其中,嘉峪关润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诉前检察建议典型案例;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提起了全国首例国有资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阿克塞县检察院办理的县环保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案,被最高检给予充分肯定。

  作为公益诉讼试点省份,甘肃省检察院党组多次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进行专题研究。还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对于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不力的,将启动问责程序。同时,把公益诉讼作为激活民行检察工作的有力抓手,在实战中不断提高调查核实、收集证据材料的能力水平,并结合检察官入额遴选,进一步加强人员配备。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疏银露)10月12日,江苏省检察院发布该省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自2015年7月被确定为公益诉讼试点以来,截至今年9月底,江苏检察机关共收集案件线索199件,其中行政案件线索121件,民事案件线索78件。从案件范围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18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32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26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3件。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已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29件。

  “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人提起公益诉讼,弥补了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缺位。”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朱斌说,该省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4件案件中,有3件案件当地均无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社会组织,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

  据介绍,在公益诉讼试点中,该省检察机关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类检察建议105件,目前,行政机关已纠正违法行为或履行了职责的有93件。

  (原标题:两省公益诉讼试点一年取得实效 甘肃:摸排案件线索158件 江苏:办理诉前程序案129件)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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