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将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公益诉讼力度
时间:2016-10-16  作者:其其格 范德银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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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其其格 范德银)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全区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学习传达最高检深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会议和“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现场会的精神。会议透露,针对破坏草原森林和污染黄河的违法行为,自治区检察院将开展“保护北疆绿色生态屏障”和“保护母亲河——黄河”专项监督活动。

  前不久,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和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时任代主席布小林曾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作出过重要指示。李纪恒视察自治区检察院时强调,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可以大有作为、必须大有作为。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指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一年来,内蒙古检察机关已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3件,其中法院开庭审理1件。但是存在工作开展不平衡,分市院对下指导不到位等问题,各地必须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解决。

  马永胜强调,在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中,要强化“一把手”责任,加强协调沟通,突出抓好专项活动,强化办案力度和质效,强化工作总结和研讨,加强办案力量,积极应对挑战。

  马永胜介绍,为保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目前,该院正在与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就被破坏草原定性、鉴定标准等会签规范性文件。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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